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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定岗明责树导向 能上能下尽其用——昌邑区“三位一体”激励职级干部担当作为

来源:昌邑区人民政府     发布时间:2023-09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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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职级干部管理,进一步激励职级干部干事创业、担当作为,昌邑区以“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攻坚战”为契机,围绕“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年”各项工作部署,以定岗明责为抓手、规章制度为保障,创新举措、多点发力,截至目前,已选派9名四级调研员、8名一级主任科员、5名二级主任科员、2名三级主任科员、1名七级职员、1名八级职员到攻坚一线实干作为。

建章立制,筑牢从严管理“基础桩”。制定出台《昌邑区区管职级干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从职责定位、工作制度、纪律监督等方面细化14条措施,印发《昌邑区区管职级干部抽调关心提示函》和《昌邑区区管职级干部工作日志》。区委组织部负责职级干部综合管理、调配、协调和考核等工作,各部门(单位)履行职级干部日常管理主体责任,抓好职级干部思想教育、考勤管理等日常工作。多管齐下,形成合力,真正让职级干部实现退职不退岗、退位不退责,竭心尽力为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、重要产业的推动落实营造良好环境,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
人尽其才,打造攻坚克难“聚能环”。坚持“尊重意愿、力所能及、因人而异,发挥特长”原则,根据职级干部的身体状况、工作经历和个人专长,安排“中心工作调研员、巡视巡察监督员、信访维稳调解员、招商项目联络员、组织人事考察员”等岗位,充分发挥职级干部工作阅历、领导经验等各种优势,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,主动作为、攻坚克难,积极建言献策,尽献聪明才智,当好参谋助手,助推全区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提质增效。特别是在信访积案化解“清零”行动中,“信访维稳调解员”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经验优势,推动案件化解率达到97.32%。

奖优罚劣,树立能上能下“风向标”。坚持通过“鼓励先进、鞭策后进”提升工作质量,对敢于担当、善于作为、踏实肯干、实绩突出、一贯表现好的职级干部,可以提拔重用或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。对不适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区管职级干部,按相关规定调整岗位。对不服从管理,不履行职责,不遵守纪律的区管职级干部,由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进行谈话教育;经教育仍无转变的,向区委组织部报告,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,树立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用人导向,激发职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。

 

图为昌邑区区管职级干部参与重点工作部署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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